开元935棋盘app下载申报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新一代信息与计算技术(第一批)”的通知
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新一代信息与计算技术(第一批)”申请指南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支持领域
聚焦深圳“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2025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与计算技术”领域开放第一批申报。
本批项目采用“规定选题”和“自定义选题”相结合的方式。“规定选题”指申请指南中明确规定研究内容;“自定义选题”指在申请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内,项目负责人根据深圳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专业特长,自主提出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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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助额度强度及期限
支持强度:本批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24个,单个重点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以申请指南金额为准),并且不超过项目申请额度。项目负责人按照单个重点项目进行申请。
支持方式:采用事前资助方式,经费按计划分批次拨付。
项目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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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
项目设负责人一名,为我校全职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应当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经历,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项目。
(二)?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组主要成员最多为5人(含项目负责人),应当为我校全职人员,其中至少60%为我校的全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该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该人员即被视为合作单位人员。
2.项目组成员(应为全职人员,不含在培学生)50%以上(含)应当为我校全职人员,并且须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截至2025年10月)。所有申请材料(含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保缴纳凭证等)中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必须保持一致。
3.我校应当承担项目的大部分研发任务,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当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深圳市外高校、科研机构作为合作单位的,可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财政资助金额的20%;深圳市外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自筹资金可自由参与分配。深圳市外合作单位分配的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可用于本项目除设备费以外的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支出。我校应当承担项目实施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深圳市外合作单位,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含负面清单),合规合理使用和管理深圳市财政资金(含出市财政资金)。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书规定,需要退还财政资助资金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全额退还应退资金
4.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承担的主要任务、资金投入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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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如若您没有系统申报账号,请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xuyaqing@cuhk.edu.cn 开户);
(二)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应当先加入科研人员库或专家库,再填报项目申请书。已入库人员务必确保在库信息为最新。
外籍人员入库,需要本人先到行政大厅实名认证用于登录广东省身份统一认证平台。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通过电脑端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右上角登录,账号密码方式登录注册账号,进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注册入口,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注册后,扫码进行核验,或者用手机微信扫码粤信签二维码直接人脸识别创建账号;持有护照或者国外身份证件的,需要本人携带实名核验材料前往广东省任意实名核验窗口,通过窗口核验升级至5级L3。
(二)上传至系统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包括:
1.合作协议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加盖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公章。
2.项目组主要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3.50%以上(含)项目组成员在牵头单位的全时全职承诺函,及连续一年以上(含)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截至2025年10月),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列表顺序提供。境外或在深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高等院校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由牵头单位提供该人员在深圳全职工作一年以上(含)的相关资料。
4.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原件(有企业参与的提供)。承诺书中自筹经费总金额应与申请书中填报的自筹金额一致,且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
5.项目承诺书原件。
6.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伦理审查委员会初始审查批件,或供申请使用的伦理审查意见。
7.申请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资质材料(论文、专著、专利、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可以选择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可选项)。
9.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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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注意事项
(一)申报书的预期目标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避免虚高,以免项目验收时无法按时通过。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所在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点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同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了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A类、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重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申请(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和正在承担(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深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已提交验收申请并获受理的项目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2.获得2024年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申请的重点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复。
(三)知识产权
所发表的论文应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应当为项目组成员,所属单位应当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专利内容应与合同研究内容相关,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应为专利权人。
(四)申请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五)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六)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七)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人工智能、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人发起的、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的研究项目,需在项目立项后及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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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截止时间
(一)附件材料5,6和7盖章,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5日前统一收齐后送至科研处盖章后再返给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
(二) 相关伦理申请,请务必于2025年11月25日前发至各委员会所属邮箱;
(三)申请书及附件网上提交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中午12点前;
(四)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盖章(负责人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审核后即可打印),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统一收齐后送至科研处盖章后再返给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
申请时无需交纸质材料,获批后另行通知提交方式。所有需要盖章的材料,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提交,逾期科研处将不再统一处理。
联系人: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 2351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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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3-1: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2: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报告.docx
附件3-3: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填报指引.pdf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4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