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正式开启
根据大学资产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管理各类资产,推进大学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过时、损坏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
报废条件
1.主要部件或机体已经损坏,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其原值50%以上的;
2.因国家标准改变而不符合现使用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的;
3.国家明文规定淘汰停止使用的,技术性能落后,高能耗,低效率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又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计量检测不合格,国家强制报废的等情况的资产。
报废流程
1. 若待报废资产属于资讯科技服务处配备的IT设备,需在大学内网IT服务中心提交更换设备申请。
2.若待报废资产属于家具、用具、装具类,需联系物业上门检修,并上传由设备与管理处确认的维修鉴定报告至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
3. 若待报废资产属于其他类型,需联系供应商出具维修鉴定报告并上传至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
4.需填写待报废资产清单作为附件上传至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
5. 资产管理员在审核未达报废年限的申请时,请先与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确认是否符合报废标准。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4458号